全体师生员工:
文明交通是文明校园的重要标志,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与校园的和谐有序。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》要求,配合《校园人车分流规划方案》实施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,现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“规范交通行为,共建文明校园”倡议:
一、增强安全意识,争做守规出行的践行者
(一)主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强化“安全第一”意识,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;
(二)配合校园交通管理,接受安保人员查验,支持并参与交通安全宣传、劝导等工作;
(三)教师、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;学生应主动提醒身边同学注意交通安全,形成“人人讲安全”的良好氛围;
(四)定期检查车辆状态(含机动车、非机动车),确保刹车、轮胎等关键部件完好,避免“带病”上路。
二、规范驾车行为,争做安全行车的示范者
(一)机动车进出校园须减速慢行(校园内限速20公里/小时),主动配合安保查验,严禁强行冲卡;无牌、无证、报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入校。
(二)优化通行流线,高峰时段(上下学、上下班、开学放假)减少不必要出行,共同缓解交通压力:
南门:仅限行人步行出入,机动车禁止通行;
东门:通勤大巴、特种车辆(救护车、消防车、警务车)及服务保障车辆专用通道,需按时段出入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入校后沿专属保障通道行驶至餐厅、快递点,禁止驶入教学区、生活区;教职工车辆禁止通行;
北门:教职工、公务访问、施工车辆专用通道。车辆入校后不得驶入东环路,仅可沿西环路向西行驶至地面停车位或地下车库;
部分路段设单侧闸机或隔离石墩,仅允许特殊车辆及行人通行,其他车辆请绕行。
(三)教学楼、宿舍区周边不乱鸣笛、不违规使用远光灯;转弯时减速观察;驾驶期间不接打电话、不酒驾醉驾、不疲劳驾驶、不逆向行驶、不争道抢行;
(四)途经人员密集区域(如食堂、教学楼)须停车让行,优先保障行人安全。
三、规范停车秩序,争做有序停放的守护者
(一)机动车须按停车标识在划定区域停放,禁止占用消防通道、教学核心区、楼宇出入口、人员密集区安全通道、草坪或绿化带;
(二)停车时不跨线、压线,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损坏公共设施,按箭头方向规范停放;
(三)行政楼、体育馆、大学活动中心及各公寓楼、实验楼周边禁止停放车辆(特殊保障车辆除外);
(四)教职工、公务访问、施工车辆请停放于西环路地面停车位或地下车库;
(五)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,经公示后将按废弃车辆清理;
(六)对乱停乱放车辆,巡查人员将粘贴“校内交通违规告知单”并拍照取证、记录车牌,适时公开曝光;学校将完善交通违章处理办法,对超速、逆行、违停、不礼让行人等行为,视情节采取警告、通报、限制进校权限、纳入考核等措施。
四、规范步行行为,争做文明行路的引领者
(一)行人出入校门主动配合身份核验,严禁冲闯;
(二)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,不占用盲道,不与车辆抢行;
(三)步行时避免看手机,横过道路注意观察来往车辆,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,不在路口中间穿行;
(四)不在道路上追逐、打闹、嬉戏,远离机动车盲区。
五、规范骑车行为,争做安全骑行的遵守者
(一)非机动车(含电动自行车、自行车)骑行时不双手离把、持物、并行或追逐,不曲折竞驶;
(二)不违规载人,载物不超长、超宽、超高;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,不使用手机;
(三)经过路口减速慢行,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;课间高峰、夜间视线不良时主动避让行人;
(四)不斜穿、逆行、随意掉头,靠右侧车道人车分离线内骑行;
(五)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,排列整齐,不妨碍他人;爱护交通设施;
(六)遇突发情况(如行人密集、道路施工)请下车推行;
(七)非机动车校园内限速15公里/小时。
六、规范车辆入校,争做重规守矩的责任者
(一)长期进出校园的车辆(教职工、合作单位、施工车辆等)须完成资格审核与备案,建立“一车一档”;
(二)校园内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及改装车辆、大功率燃油车行驶。请相关使用者于2026年2月28日前自行处理;逾期未处理的,学校将联合兰州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开展整治。
矩不正,不可为方;规不正,不可为圆。校园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参与,我们既是文明交通的受益者,更是守护者。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从每一次出行、每一次停放、每一次礼让做起,用规范行为守护安全,用文明举止传递温度,共同打造安全、有序、温暖的校园交通环境!
